11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工作目標是,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迭代優化,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試點汽車生產企業應當細化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確認后,在省級主管部門和車輛運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門監督下,開展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實施、結果等進行評估。試點汽車生產企業應按照監測要求將車輛接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試點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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